找黑道幫忙「喬」債務,小心成了「請鬼拿藥單」!
新聞摘要:
找黑道幫忙「喬」債務,小心成了「請鬼拿藥單」!新北市警方宣布偵破,一家上櫃公司因為積欠蕭姓債主將近1億元的債務,無力償還之下,遂將公司股權過戶償債,沒想到後來雙方意見不同,公司負責人找上天道盟太陽會來協調,卻被天道盟分子藉機侵占公司,警方獲報之後,逮捕7名嫌犯,全部移送法辦。
根據警方調查,天道盟太陽會的王姓嫌犯,因為覬覦上櫃公司龐大的資產,認為有利可圖,多次教唆小弟闖進該上櫃公司,恐嚇威脅被害人蕭姓債主,並藉著調解公司高姓負責人與蕭姓債主的機會,擅自提領金額1000萬的現金支票,並且全部花光,新北市警方逮捕王姓嫌犯等7人後,全案依組織犯罪條例,以及恐嚇取財、妨害名譽、搶奪侵占等罪嫌移送偵辦。(民視 –2016/8/30 11:58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律師評析:
這個事件再次凸顯了尋求非法團體幫助解決債務問題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上櫃公司的負責人因為無力償還巨額債務,企圖透過黑道團體的介入來解決問題,最終導致了更大的災難。這種情況不僅沒有解決債務問題,反而使得公司受到更大的損害,並且涉及到的人員也面臨了法律的嚴厲懲處。
這顯示了在面對財務困境時,尋求合法和正當的解決途徑的重要性,比如透過法律程序或債務重組等方式。依賴非法團體的介入往往會帶來更多的問題而非解決方案。在這個案例中,不僅債務問題沒有得到解決,還導致了更多的犯罪行為,包括恐嚇、搶奪和侵占等,最終對所有涉及方造成了更大的損失。
討債還是循正途索討,比較正確,其實法律方式可分為事前及事後處理債務,事前無非就是小心預防呆帳的徵信及分散風險,事後就是進行有效的法律催討債務。
黑道幫忙「喬」債務缺點有,手段可能涉及恐嚇取財或強制罪,自己可能是教唆罪,而黑道又容易黑吃黑,最後債務沒處理好,問題反而很多。而委託討債,如要採取合法形式,除了拿到執行名義(如確定支付命令或判決),再來就是研究討債方式,如果人去無影蹤,又要花更多錢,如果遇到一個沒有任何社會連結的人,如無家無業之人或欠鉅額債務之人,討債也會變更非常困難,所以借錢給別人本身就是有風險的事,要先進行身家調查再為借貸。
至於協調債務,其實就是解決問題,是否一定要使用黑或灰手段其實也不必要,沒有錢還,首先債主就要有正確心態,畢竟敢出來放貸或借錢就是準備有風險,而借錢的人,祇有有誠意,就應該跟債務人好好談,不要斷別人生路,未來才能細水長流拿回自己的錢。
至於,我個人最討厭就是借錢是因為交情才借,所以沒有拿什麼憑證,全憑一句話,而要人還錢時,也不敢因為交情就算了,更不願意花任何錢處理債務,沒有辦法始終如一的債權人才是最討厭,倒不如為了賺利息才借錢來得更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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