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打卡熱點負責人跳票7百萬落跑 20多家廠商討嘸貨款
新聞摘要:
澎湖縣政府為推動篤行十村眷村文化保存區活化利用,4年前以ROT方式公告招商委託營運,並由沐聯構公司取得整建經營權,但《蘋果新聞網》接獲投訴指稱,該公司曾姓負責人今年大賺澎湖「報復性旅遊」財,卻在旅遊旺季一結束就捲款逃跑,從9月初至今已跳票700多萬,還積欠20多家廠商共130萬元貨款。澎湖縣府表示,該公司下半年雖有票信不良狀況,但園區目前營運正常;沐聯構李姓經理則說,公司正在重整中,完成後會清償相關債務。
離觀音亭不遠的篤行十村眷村文化保存園區,是馬公市區的人氣景點,也是旅遊旺季遊客打卡熱點。澎縣府2016年以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方式公告招商委託營運;即民間機構投資增建、改建及修建政府現有建設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由本身經營貳拾貳隱巷旅宿的沐聯構公司取得整建經營權後,投入5000萬元進行整建,自2017年9 月21日開始營運。
一名自稱是債權人的汪姓男子向《蘋果》投訴,今年前半年疫情嚴重,但澎湖從暑假起出現「報復性旅遊」人潮,沐聯構曾姓負責人大賺旅遊財後捲款逃跑,從年初起積欠供應商近百萬元,9月初至今也已跳票700多萬,他多次發函至縣長信箱,但澎縣府只說現場有正常營運,恐放任曾姓負責人及公司繼續坑騙股東,詐取政府補助。
另有文創品牌廠商投訴,指沐聯構公司今年6月邀請他們到澎湖寄賣,當時剛好國旅大爆發,經常日夜趕工商品,起初貨款均順利撥下,但後來卻找不到主管,打電話到園區才發現已更換負責人,一名剛接手的李姓經理聲稱釐清後就會償還積欠的貨款,不會欠他們,但他們24家廠商合計130萬多元貨款,從10月起一拖再拖,至今仍無下文,他們曾向縣府陳情,但承辦人員也是要他們等,令人不滿。
《蘋果》日前實地訪查篤行十村文化園區,發現除了因淡季遊客較少外,並無其他異狀,各商店中心仍照常營運,包括潘安邦、張雨生紀念館都照常開放。沐聯構公司經營的貳拾貳隱巷旅宿,線上訂房也正常,但員工都稱不知道老闆的事,也不方便提供主管電話。
《蘋果》向沐聯構公司求證,李姓經理承認跳票700多萬確有其事,但強調積欠的貨款則沒有那麼多,他從9月17日開始接手處理,這2個多月來的營業額主要先發薪水給員工,「穩定人心」為優先,至於下游廠商寄賣事宜也陸續在處理,只是速度不如預期,然而,有的帳款連這些廠商自己都說不清楚,他們接手後也還待全部釐清。
李姓經理說,現在沐聯構正在重整,這需要一點點時間,目前還在協商大股東權利移轉中,等一切就緒,就會由接手的大股東獨自出資,把這些帳目釐清,因此他有拜託這些廠商再給他們一些時間,畢竟企業要生存下去,才能解決問題。
澎湖縣政府旅遊處長陳美齡指出,縣府與沐聯構海灣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約並特許他們營業,目前該公司權利金繳交都正常,文創商品銷售、住宿等營運狀況也無異狀,該公司下半年雖有票信不良狀況,但經了解該公司內部資產正進行重整,李姓經理也允諾將於12月結清全部商品貨款,縣府也會盡力協調股東盡速完成債務清理。
陳美齡說,經了解,沐聯構曾姓負責人股權高達41%,還好目前其中1名相關股東願意吃下其股權,因此確實需要給接手股東時間做好移交重整,接手廠商希望重整關係先確認,並把債務釐清移交清楚,只要承接確定,就會出資把債務清償掉。
但有廠商表示,之前李經理承諾12月5日會統一撥款,但當天收對方傳來的訊息驚覺又跳票了!訊息內容表示「目前已經確定12/18後會將所有欠款付給您,因為有許多廠商在麻煩到時稍候一下,但有留貨下來的一定優先處理,這是一個承諾」,這個訊息令廠商更火大,很多廠商因為收不到款項,為了止血,已經把貨退回,現在意思是這些廠商的錢,慢一點處理,令人不解的是,積欠款項的人,居然還這種態度。
寄賣文創商品的投訴者還說,8日下午還找到沐聯構轄下旅宿公版的LINE請款,對方雖說會在12月18日開始處理,但語氣強硬說從縣府那邊收到他的不實言論消息,李經理還轉告要他出言三思而後行。接著他質疑怎麼可以對受害廠商講這種話,對方就「不讀不回」了。(蘋果新聞網 2020/12/10 16:02 許逸民/澎湖報導)
律師評析:
澎湖縣政府與民間公司合作推動篤行十村眷村文化保存區的活化利用遭遇一系列經營困境與金融問題,揭示了政府與民間合作項目在執行過程中可能遭遇的風險。文中描述了幾個關鍵問題:
經營權問題:由沐聯構公司取得整建經營權後,該公司負責人涉嫌在旅遊旺季後捲款逃逸,導致供應商和其他相關方面面臨財務困難。這突顯了在簽約時對合作企業的財務健康和信用評估的重要性。
財務不透明:公司內部的財務問題和欠款問題暴露出企業治理的不透明,也顯示出在企業重整過程中對股權和資產的管理存在缺陷。
政府角色和監管:澎湖縣政府對此情況的回應似乎較為消極,主要強調企業的正常運營而未能積極介入解決欠款問題。這可能導致公眾對政府在監督和保障公共利益方面的能力產生質疑。
對公共資源的管理:篤行十村眷村文化保存區作為一個文化保存和旅遊發展項目,其經營不善直接影響到了文化資產的保護和利用,以及地方經濟的發展。
這起事件不僅影響了當地經濟和文化的發展,也對公眾信任造成損害。對於未來類似的公私合作項目,需要更嚴格的審核機制和透明的經營監督,以保護公共利益並確保項目的可持續發展。
企業資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時,現代國家通常透過破產制度,將現有資產公平地分配予各債權人,而使債務人所有負債得以免除之制度,使全體債權人就債務人之資產均有公平受償之權利,另一方面透過債務免除之方式使債務人得有重建更生之機會。目前我國法對於企業破產制度建制尚且不足,因此多半採取倒債方式,常導致債權人無法公平分配,導致債權人受損,而企業負責人亦難以結束企業方式,重新經營新事業。
利用我國破產法上的破產程序了結債務,至少應有要有可供清償的財產存在,破產是利用破產人的財產,組成破產財團,由法院選任的破產管理人將破產財團的財產拍賣或者變賣,扣除破產財團的管理等必要費用以後,將財產平均分配給債權人。如果債務人並無財產,就沒有辦法進行分配財產給債權人,無從依破產程序進行破產。沒有財產債務人向法院聲請破產,是會被法院依破產法第63條規定駁回破產的聲請。
所以我國企業所既無法採取合法破產方式,其實在尚有資產狀況,即應開始找債權人協商債務,並且與勞工、廠商、債權人共同謀求解決債務方式,或採取債務減計方式,讓企業得以繼續運作,而確實無法運作,亦得針對個別債權人狀況採取對策,總好於一走了之,事後難以重新再來,而遭債權人提告刑事詐欺。
反之,債權人面對這種債務人已經人去樓空之情形,這時候才採取法律行動太遲了,基本上,因此若需要授信予債務人之時便應建立有效監督債權人行為之手段,債權人經營狀況有異時,應該斷然採取法律行動,除一般寄送存證信函,另外聲請假扣押後,即應該採取保全之救濟行為,以免債權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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