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容易嗎?

13 Nov, 2017

問題摘要:

討債問題確實是一個複雜且成本高昂的挑戰,尤其是在合法討債的框架內。討債不僅是法律程序上的挑戰,還涉及到實際執行、調查和追討的成本。從法院取得執行名義、支付命令,到實際的執行過程,包括調查債務人的財產情況,這些都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資源。在借貸時,確保有完整的借貸契約是非常重要的。契約應明確列明清償條款、提前清償的條件,以及債權人的應對措施,如公證或本票方式,能有效降低取得執行名義及強制執行的成本。在借貸之前,要求對方提供財產目錄和所得清單是合理的。此外,如果可能,可以要求對方提供保人或擔保物,以增加償還責任的可行性。違法討債的後果嚴重,包括但不限於刑事責任。例如,暴力、恐嚇、毀損等行為都可能觸犯刑法,這不僅會增加法律風險,也可能影響到最終的討債結果。對於借貸方和債權人來說,都應該在討論借貸條件時考慮到討債可能面臨的成本和風險。這不僅包括法律程序的成本,還包括時間、精力和可能的法律責任。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討債容易嗎?有人常常問我這個問題,這裡當然討論是合法討債,就是要在法律賦予的債務人權限內討債。合法討債確實需要謹慎和全面的準備,並且討債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和挑戰也多種多樣。

 

討債過程中的法律問題

傷害罪:如果在討債過程中對債務人造成身體傷害,可能觸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

傷害致死罪:如不小心導致債務人死亡或重傷,則可能涉及更嚴重的刑法問題,如傷害致死罪。

妨害自由罪:限制債務人的自由可能構成刑法第302條第1項妨害自由罪。

恐嚇罪:威脅債務人可能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罪。

毀損罪:對債務人財物的破壞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354條毀損罪。

重利罪:放高利貸可能涉及刑法第344條重利罪。

 

違法討債,無論是毆打債務人,暴力討債刑法傷害罪,就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不小心把人打死或重傷,傷害致死罪處,有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限制了當事人的自由,可能成立妨害自由罪,依據刑法第302條第1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甚至債務人「注意一點」等暴力討債刑法恐嚇罪,可能會觸犯恐嚇罪,刑法第305條,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潑漆或砸毀車輛,刑法毀損罪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54條毀損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放高利貸,構成刑法第344條重利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合法討債的確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涉及多個層面的考量和準備。正如你所述,債務人的資金流動性、財產狀況的變化,以及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都是需要事先考慮的。

 

討債的法律程序

支付命令:這是一種快速取得執行名義的方式,但債務人有權在收到命令後20天內提出異議。如果無法送達或債務人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失效或程序轉為普通訴訟。

假扣押和假處分:如果知道債務人的財產,可以申請假扣押或假處分,但需要擔保金。

 

合法討債成本甚高,我分享一個我的當事人問題,她有一個很好的朋友(所有不幸借貸故事通常就是這裡開始的),結果她前位朋友因為家裡公司需要錢周轉,我的當事人看到這家公司是非常有制度的公司,公司要她利益也不錯,大概是年利10%,她就借了拿了大堆支票回來,結果公司突然倒了,她急如熱鍋上的螞蟻,問我如何處理。

 

適當地制定借貸合約,並細致規劃如何處理可能出現的債務不履行情況,是保護自己權益的關鍵。此外,使用法律賦予的工具,如公證和設定適當的保證措施,可以增加債權的安全性。特別是在涉及大額交易或不確定因素較多的情況下,這些措施尤為重要。

 

首先想到的是支付命令,結果對方跑了,難以送,沒有辦法,而假扣押除需要擔保金,也是需要知道對方的財產在那裡,這時候,她跑去逼她那位朋友說出公司有值錢的物品是什麼,後來發現有債權存在(其實她自己也是很拼,每天逼著那位朋友交代,這個朋友受不了),而這些債權分散在台灣各地,金額由2萬至300萬元不等,很多公司仗著他們公司倒了不想還,況且外面還有虎視耽耽的國稅局,採取一般討債方式,如強制執行之類,國稅局債權優先,錢就是國稅局的,連銀行團也拿不到,所以我想了一計,逼這家公司把債權轉讓我們,後來結果告了40幾家公司,北中南到處跑,逼他們還錢,花了很多心思,最後拿回債權祇有一半…相較於其他債權人,雖然已經不錯了,但是…錢還不一去不復返。

 

討債策略和準備

制定完整的借貸合約:應該包含清償條款、加速條款、擔保措施、違約金、送達地點、公證及強制執行條款等。

使用公證和票據:通過公證或本票等工具,可以更快速地取得執行名義,並且有法律上的保障。

徵信調查:應該在借貸之前進行徵信調查,了解對方的財務狀況,並要求對方提供財產目錄和所得清單。

擔保措施:可以考慮要求連帶保證人或設定不動產抵押,增加債權的保障。

法律支持:尋求專業的法律支持,確保討債過程符合法律規範。

 

親自登門討債法. 在聯繫得上債務人的前提之下,債權人親自向債務人追討債務,親自到登記地址、租屋處、公司地址等登門拜訪,但容易遇到債務人避不見面、神隱或報警之類,大家借錢前(融通資金,包括收遠期公司票),真得要一想討債的成本多高,況且這個案件,還沒有包括派人去門口守候、舉牌等其他以日計酬等其他部分(大概一天最便宜也要個900-1200),及其他刑事程序的問題。所以不要借錢(融通資金),先問自己有錢或時間去討債嗎?那個人怕討債嗎?

 

合法討債的挑戰

債務人脫產:如果債務人有脫產行為,可能需要更加複雜的法律程序來保全債權。

費用和時間成本:合法討債需要支付各種法律費用和時間成本,需要債權人有足夠的資源來支持。

 

簡單說,所以討債成本可以簡單來說,分為幾個層面的問題:

 所以借貸時是否有考慮對方不還債時應如何消化成本?像銀行,一方面是徵信並作好授信的條款,另一方面就是以大數法則分散風險,把賴帳風險當作正常的費用,當然我們不是專業借貸人所以不可能用,是積極減少成本:

(一)一定要訂借貸契約並約定清償及提前清償條款。

(二)一定要用公證或本票方式以節省取得執行名義及強制執行成本。尤其,公證祇要不還債又脫產可以告刑法第356條損壞債權罪。

(三)一定要將索債成本列入契約求償範圍。

(四)徵信部分,至少應要求對方出示財產目錄及所得清單,並請對方說明金錢使用之用途及償還財產。

(五)請對方找保人及擔保物。

(六)將作成借貸契約及公證、見證費用由對方支付。

 

總結來說,合法討債是一個需要耐心、堅持和專業法律支持的過程。雖然費時且費用高昂,但這是確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的有效方式。建立全面的借貸契約和使用法律工具,可以有效降低討債風險和成本。

 

合法討債的過程中,債權人需要耐心和堅持,同時也需要具備足夠的法律知識或獲得專業法律支持,以應對各種可能的挑戰。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債務追討,雖然可能耗時且成本不菲,但這是確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的有效方式。你分享的案例很好地說明了在現實生活中,合法討債所面臨的挑戰和需要採取的策略。合法討債是一個複雜而且需要慎重處理的過程。儘管如此,遵循正當的法律程序和建立完整的借貸契約可以有效降低討債的風險和成本。

 

-債務-債務催收-

(相關法條=刑法第356=刑法第302條=刑法第277條=刑法第305條=刑法第354條=刑法第34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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