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填寫錯誤,可以更改嗎?
問題摘要:
支票填寫錯誤時,若尚未交付,除金額外的其他記載事項得更改,但必須在更改處簽名或蓋章;若是金額錯誤,則不得更改,只能作廢重開;若支票已經交付,即使金額以外的內容錯誤,也不應再行塗改,否則將影響效力。實務建議是:開立支票時應特別謹慎,盡量避免錯誤,一旦發現重大錯誤,最好直接作廢並重新開立,以確保票據效力不受爭議,避免日後法律風險。
律師回答:
關於「支票填寫錯誤,可以更改嗎」這個問題,必須從票據法的規定出發來說明。依照票據法第11條規定,欠缺法定必要記載事項之一者,其票據無效,惟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同條第2項亦明定,執票人若善意取得一張已具備所有必要記載事項的票據,即可依票面文義行使票據權利,而票據債務人不得以票據原本欠缺應記載事項為由主張票據無效。
最關鍵的是第3項:「票據上的記載,除金額外,得由原記載人於交付前改寫之。但應於改寫處簽名。」換言之,法律允許發票人在支票交付前,對除金額外的其他項目進行修改,但必須於修改處加簽名或蓋章,以資確認,否則將影響票據效力。
由此可知,若發票人在支票尚未交付給受款人前,發現例如受款人姓名錯字、付款地點寫錯、日期筆誤等情形,是可以更改的,只要在更改處簽名或蓋章,該支票仍屬有效。但若錯誤的是「金額」,則不得更改,因為票據上的金額屬於最核心的文義內容,任何更改都可能造成爭議與糾紛,票據法明文禁止此類修改。金額錯誤的支票,原則上只能作廢並重新開立新的支票。
實務上,支票一旦更改,最常見的做法是在錯誤處劃線,於旁邊補寫正確的文字,並在該處簽名或蓋章,以示該更改確實是由發票人本人作成,避免他人任意塗改。銀行在受理支票提示付款時,若發現有更改但未簽名確認,多半會拒絕支付,以維護票據的嚴肅性與安全性。因此在實務操作上,發票人若要修改支票內容,一定要謹慎,並在修改處加簽,以免支票失效。再者,雖然票據法允許金額以外的事項在交付前更改,但若支票已經交付給受款人,原則上不得再單方塗改,即便受款人事後同意修改,也可能因違反票據文義原則而使票據效力受質疑。因為票據屬於「文義證券」,一旦交付,票面記載即具有獨立性,不能再隨意變更。若確有必要更正,應由發票人回收原支票並重新開立一張新支票,以免後續產生不必要的訴訟爭議。司法實務上,法院也多持嚴格態度,認為票據一旦交付流通,其文義不得輕易變更,否則將破壞票據制度的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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