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沒簽借據怎麼辦?
23 Jul, 2025
問題摘要:
借錢時雖然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簽借據,但若沒有其他佐證資料,將來若發生紛爭,證明借貸關係的難度將大幅提高,因此最好在事前就做好準備。借據只是形式上的證明工具,真正關鍵的是能否具體證明雙方間成立消費借貸合意並完成金錢交付。因此,當無法或不便簽訂借據時,務必記得利用匯款備註、通訊紀錄、錄音或其他方法留存有力證據,以便未來萬一發生爭議時,能有效主張自己的權利,避免讓自己的善意變成一場無法追回的損失。面對金錢往來,親情友情愛情固然重要,但理性保護自己更是不可或缺的基本常識。
律師回答:
從法律角度來說,借據或借貸契約的完整名稱是「消費借貸契約」,依民法第474條,消費借貸契約成立的要件有二,一是雙方有成立借貸關係的合意,二是實際完成金錢交付或移轉。因此,即使未簽紙本借據,只要雙方有合意且已交付金錢,借貸契約關係仍然成立。但若無書面證明,僅有口頭約定,未來若進入訴訟程序,就會因為無法舉證而難以保障自身權益。因此,最理想的作法仍是簽立書面借據,並讓借款人親筆簽名。
「雙方都有成立借貸的意思」(也就是法律上所謂的「雙方合意」)。
「有金錢的交付或移轉」。
只要符合上面兩個要件,不管有沒有簽書面的契約(借據),借貸契約關係都是成立的,也就是說,沒有簽紙本借據也沒關係。然而,如果沒有任何證據,只有口頭上承諾的話,雖然還是有成立借貸契約關係,但是空口無憑,上了法庭你也很難讓法官相信別人真的欠你錢。所以最理想的情況,當然還是簽下一個書面的借據,並且讓對方在上面簽名,就能夠一紙抵萬言。
借錢時若沒有簽訂借據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在現實生活中相當常見,尤其是在情感關係密切的情況下,例如將錢借給男女朋友使用時,很多人基於信任或怕破壞感情而沒有立下正式借據,結果日後若雙方發生糾紛,借款人反而無法有效舉證,陷入求償困難的局面。舉例來說,有人曾借錢給女友改車,但當時認為情侶間不宜簽借據,擔心若提出要求會讓雙方感情尷尬甚至破裂,結果後來感情生變,女方不承認借款,讓他求償無門。那麼,如果當初沒簽借據,該怎麼辦才能有效追回借款呢?首先必須了解,借據固然是證明雙方間有借貸合意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它並不是唯一的證明手段。即使沒有簽署紙本借據,只要有其他可以證明雙方曾經成立借貸合意與金錢交付的證據,仍然可以在法律上主張權利。
其中一種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在匯款時利用「匯款備註欄」留下文字紀錄,例如在匯款時備註欄寫下「女方向甲方借款XXX元」,然後將匯款單截圖存證,並傳送給女友確認。這種方式,不僅可留下雙方間有借貸合意的證明,也不會直接傷害彼此的情感,比起硬要對方當場簽借據,這樣的做法溫和且保留了後續證據。倘若匯款單上有「借款」字樣,即使是單方填寫,若對方收到後未及時提出異議或否認,法院可以認定雙方對於借款事實並無爭議,因此可以推認雙方成立消費借貸關係。法院認為,實務上一般人不會無故於匯款單上虛偽註記「借款」,尤其還在當下翻拍並傳給對方,若對方收到後未提出任何異議,更可視為默示同意借貸事實。
除了匯款備註外,若雙方之間有任何關於借款的對話紀錄,例如Line、Messenger、Email等通訊紀錄,只要內容提及借款金額、利息、還款期限等具體細節,都可以作為證據;此外,若曾經有過收取利息、分期還款、或有證人可以證明雙方確有借貸行為,也都能在未來主張權利時作為佐證。更甚者,如果曾經有錄音紀錄,內容是對方承認借款或討論還款條件的,這種錄音也屬於強而有力的證據來源。依照民事訴訟法上的自由心證原則,只要能提出一連串具備邏輯連貫性的證據資料,法官便能據此認定雙方間存在消費借貸關係。
當然,如果證據不足,將會導致敗訴的風險,因此在出借款項時,即便對方是親密的伴侶或至親,仍應保有基本的自我保護意識。若基於情感考量難以要求對方簽署正式借據,可以透過如上所述的方式柔性留下證據,例如匯款附註、截圖傳送、保存對話紀錄等,既不會破壞感情,也能在必要時保護自己。此外,即使當時未簽訂正式借據,之後若雙方關係仍友好,可以找適當時機補立書面協議,或是將當初的金錢交付事實用Line等方式重新確認,這些補強的證據在訴訟時亦具備一定效力。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簡上字第31號民事判決:「被上訴人另抗辯匯款單上之所載「借款」二字,乃上訴人法定代理人單方自行填寫,不足證明兩造間有消費借貸關係云云,惟上開匯款單係上訴人法定代理人於匯款當時所填寫,衡諸常情,上訴人法定代理人當無從於106年10月2日即預料兩造事後就系爭款項必有訟爭,而起意預先於匯款單備註不實之「借款」二字,以供將來訴訟使用,況且上訴人法定代理人翻拍匯款單傳送與被上訴人後,被上訴人當時對於匯款單上註記「借款」二字,亦未提出質疑或否認,足認被上訴人對於系爭款項為兩造間借款一節並無爭執,是被上訴人抗辯匯款單上之所載「借款」二字,不足證明兩造間有消費借貸關係云云,亦無可採。」
-債務-借貸-消費借貸-金錢借貸-借據
(相關法條=民法第474條=)
瀏覽次數: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