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立法沿革

    瀏覽次數:1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35條規定 : 債權人對於債務人之特定財產有優先權、質權、抵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物權者,仍應依本條例規定申報債權。 監督人或管理人於必要時,得請求前項債權人交出其權利標的物或估定其價額。債權人無正當理由而不交出者,監督人或管理人得聲請法院將該標的物取交之。 說明: =民國96年...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